ㅇ 如因真航空原因导致托运行李破损或遗失的,可根据真航空行李赔偿规定给予赔偿。
根据所乘航段,已适用“蒙特利尔公约”的航线适用该公约,其他航线则适用“华沙公约”。
但行李发生破损时,需在领取之日起7天内,行李发生延迟或遗失时,需在托运之日起21天内向航空公司书面申报情况,同时还需提供在出发地办理托运行李时所拿到的行李票。
ㅇ 下列物品如在运输途中发生破损、遗失时,航空公司将不予赔偿。
- 易碎、易腐物品,与健康相关的医药品
- 过于沉重的行李或超出行李箱容量硬装进去的行李
- 未装入硬盒(专用包装容器)的运动器材及作为行李托运的乐器
- 手提电脑、手机、摄像机、MP3等昂贵的个人电子产品,及其内含的数据资料
- 现金、珠宝、贵金属、有价证券、合同、论文等文件、护照、身份证、样品(标本)
- 古董等无法估算价值的贵重物品
- 在通过安检时因X光机导致的相机胶卷损坏
- 正常行李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轻微划痕、凹陷、瑕疵、污渍以及行李带、行李外部锁、姓名牌、挂件的遗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