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法律規則,對飛行安全構成危險的隨身手提行李會受管制。
為確保航機安全,剪刀,刀,錐子,工匠工具,體育用品等物品被當作攻擊用時途時,將被禁止以手提行李登機, 並須以寄艙行李運送。
.有關可攜帶登機之物品資訊可從韓國交通安全公司網頁上得悉。
此外,禁止攜帶登機的危險品如下:
- 易燃及具大量易燃物質的打火機或火柴,打火機燃料,油漆,稀釋劑,如石油爐/油燈等露營設備。
- 高壓氣體容器如便攜式丁烷氣罐,各種噴霧罐,潛水氧氣筒,氧氣罐
- 武器和爆炸燃料,槍支,鞭炮,彈藥,火藥,胡椒噴霧,打火機等危險物品,毒藥,腐蝕性物質,放射性物質,磁性物質,有害/刺激性等物質
- 對乘客,機艙服務員,飛機及運載貨物構成危險傷害之物品
如在安全檢查過程中,發現有以上提及之禁運物品時,有關違禁品可能會被沒收及充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