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助呼吸儀器使用詳情
- 若需使用輔助呼吸儀器之乘客,需在出發前至少48小時,聯絡客戶服務中心申請。
- 設備上應貼有美國聯邦航空管理局(FAA : Federa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的合格標籤或顯示符合相關地區/國家要求的測試結果標籤。
- 因安全理由,不得使用機艙電力。只能使用乾電池驅動的設備。請準備可持續至少 150% 飛行時間的電量以應付行程。
- 設備必須符合手提行李規定的重量和尺寸方可使用。
- 使用輔助呼吸儀器(POC)的乘客在預訂時,必須提交醫生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