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法律規則,對飛行安全構成危險的隨身手提行李會受管制。
為確保機艙及飛行航空安全,如剪刀,刀,錐子,工具,體育用品不能作手提行李登機, 並須以寄艙行李運送。
.可以攜帶之物品登機等資訊,可從韓國交通安全公司網頁上獲取。
(https://avsec.ts2020.kr/avsc/main.do)
此外,以下之危險品會禁止攜帶登機。
- 易燃性及易燃分量較大之打火機或火柴,打火機燃料,油漆,稀釋劑,如石油爐/油燈等露營設備。
- 高壓氣體容器如便攜式丁烷氣罐,各種噴霧罐,潛水氧氣筒,氧氣罐
- 武器和爆炸燃料,槍支,鞭炮,彈藥,火藥,胡椒噴霧,打火機 等危險物品,毒藥,腐蝕性物質,放射性物質,磁性物質,有害/刺激性等物質
- 對搭乘客及機艙服務員, 飛機及貨物構成危險傷害之物品
在安全檢查過程中發現有以上提及之受限物品可能會被沒收及處置有關違規物品。